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陽江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現將修訂后《預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預案》修訂背景
為建立健全政企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的全市天然氣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及時處置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有效化解天然氣供應不足或中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的影響,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修訂印發《預案》。
二、修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陽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修訂本預案。
三、主要內容
《預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及事件分級。明確政企協同、密切配合;統籌兼顧,民生為先;快速反應,措施到位;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設立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發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長擔任,成員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區域應急響應工作和成立專家組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三)運行機制
通過健全風險監測研判、信息共享機制及預警信息報送制度,構建起完善的監測預警體系,并以規定信息報告、響應啟動流程(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與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分級相對應)以及明確現場處置和應急保障措施為核心,形成高效的應急處置流程。
(四)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分級標準
1.特別重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
因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20%以上,對全市或局部區域經濟社會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威脅。
2.重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
因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15%以上20%以下,對全市或局部區域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重大影響。
3.較大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
因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10%以上15%以下,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較大影響。
4.一般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
因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5%以上10%以下,并持續超過24小時,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一定影響。
(五)保障措施
1.統籌規劃建設液化天然氣應急儲備設施。
2.確保緊急情況下運輸通道的安全暢通。
3.建設快速反應的應急隊伍,培養高素質的運行管理人員。
(六)監督管理
1.定期組織預案應急演練。
2.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措施落實。
3.對拖延或不服從指揮的行為追責。
4.對不配合有序壓減用氣的用戶責令改正。
(七)新舊應急預案比對
1.組織體系不同
舊版指揮部總指揮為市發展改革局局長,新版指揮部總指揮為市人民政府分管發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長,成員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多個部門及企業,組織體系更完善,涉及部門和企業更多。
2.運行機制不同
新版新增“輿情引導”環節,更注重突發事件的輿情管控和社會穩定。
3.監督管理不同
新版新增“監督檢查”環節,通過專項督察、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4.新增附件內容
附件包括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和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使預案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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